120212_トークメモ

資料用にまとめたモノだけど、参考したい人がいるかもしれないと思うので一応公開にしとく。しかし翻訳は面倒なんて読める人どう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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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lielin @elielin

[120211] 不是我說,看到這新聞稿內容只會讓我懷疑我國警方的調查能力…前七句寫的是發生在哪個星球的故事啊。>臺北市政府 ─ 「五十隻馬」褻瀆警車,警方展開究責行動,捍衛警察形象 http://t.co/zAYX6TsJ

2012-02-12 00:50:22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記者寫的東西,你給他對的他會自動加油添醋成錯的.

2012-02-12 01:01:41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那不是記者寫的,是台北市警方的新聞稿啊…更可憐的是2012日本動漫映畫祭躺著也中槍...

2012-02-12 21:17:36
elielin @elielin

@qchocolate 現在用google新聞咕「五十隻馬」或「2012日本動漫映畫祭」會出來一串…我很少在網路上這麼罵,但真是夠白痴了。 http://t.co/OvVQLGEk

2012-02-12 21:23:06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結論是這國家的公器簡直一整個腦殘啊!

2012-02-12 21:30:43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基本上沒人檢舉他們也不會想管,都是有民眾去告發才不得不回應,我認為他們對這件事認真追究的可能性很低....

2012-02-12 21:32:34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你說到重點了!我有學長說這可能是礙於考績,不得不澄清,不然會影響日後人事考評,有人考績拿乙,甚至要連三級行政懲處…不過學長又說這篇抄成這樣,週一應該是會有人被長官批到臭頭吧。

2012-02-12 21:48:25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我覺得這應該是常識了吧,不管官員還是老百姓都知道是在作戲,會認真看待的沒幾個...

2012-02-12 21:51:11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日本人很認真啊(苦笑)

2012-02-12 22:53:13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因為這違反日本不給人添麻煩的社會信條啊.一向擺明了有任何麻煩都不關她的事,引起的風波都是別人承受啊.

2012-02-12 22:58:11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因為我不認識她本人也不方便說什麼,而且就如我在電話裡曾說過的,如果單就這個麻煩(該怎麼說,你如果一定要說是麻煩的話,就我來看是一整個本來無一物),我是覺得從頭就是主辦單位自找麻煩,引起的風波原本就是主辦單位得承受。

2012-02-12 23:28:56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這就是我們認識歧異的地方之一了,我覺得在追求反社會跟社會化的兩者中本來就很難溝通,要共存得另覓他法,而不是在現有的活動裡硬塞.

2012-02-12 23:34:43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如果事前就預測有危險而且這麼怕出事的話,主辦單位就要在事前有強制的對應,而不是放牛島入場期待她會不受人注目,放媒體入場希望他們有良知。然後再來說「事前我們都有勸導警告誰知道她會媒體會這樣~你看看台灣人說媒體壞日本人說牛島錯~我們也是已經盡力了啊~」這樣。

2012-02-12 23:38:55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但我在電話裡也說了,就我個人對於Comikect的研究,我認為這是一個同人活動發展的過程,用找犯人的心態抓著主辦單位或媒體或牛島都是無謂的。如果硬要說誰需要負責,也是主辦單位要負起責任━━在下一次活動裡,讓社團(就算是牛島這樣的特異份子)或參觀者,都能有好的體驗。

2012-02-12 23:40:37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這一不小心很容易變成主辦限制表現的自由,分寸拿捏說比作的容易啊.

2012-02-12 23:43:23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咦?但我所看到的就是因為想硬塞在現有的活動裡才造成這般…!

2012-02-12 23:43:56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要硬塞就不會警告了.反正下次作法就不得不更強硬,對誰都不是好事.

2012-02-12 23:46:22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說正格的,自主規制也是需要寫出來規制的。除非寫出「露出度過高將鞭打一百下」「18禁本不包起來就主辦單位將全數沒收」這樣自找死路的條文,寫出遊戲規則充其量就是自主規制罷了,不能符合就請他出去另覓他處玩而已。

2012-02-12 23:50:36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以往都針對販賣物進行規制,但還是會有像這次松本這樣硬是衝撞或鑽漏洞的,不管怎麼寫總有辦法曲解,規範得太過詳細反而讓創作更礙手礙腳...不過現在講這個也於事無補,反正之後不可能不限制了.

2012-02-12 23:56:37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這可能是對於字詞使用的認知有差距吧!我是認為會警告反而就是想硬塞(要求請求一邊彎曲己意以配合另外一邊)的意思。我覺得你似乎被「規範即為惡」的想法纏住了,有概念清楚而柔軟的規範依循通常對誰都是有利的,也才能彰顯維護自由。糟糕的是概念模糊卻僵硬的規範,那才是真正的惡。

2012-02-13 00:02:54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可是遵從大會人員指示本來也是規定一環,即使你說事前的警告不明確,在現場被再三警告還是不當一回事(也不是只有牛島這樣),我是覺得對這類人規範能起的作用實在很有限.

2012-02-13 00:07:38
elielin @elielin

@ruriln 之後需要限制這點表示FF或許將要跨入新的階段(當然踏不穩也可能因此gg就是了…),我覺得未嘗是壞事。還有規範本來就是規定出來給人鑽的,重要的是鑽或被鑽之後能不能大家坐下來討論對應。我覺得在能有那過程中才是真的體現自由,沒有自由是指一旦鑽或被鑽就得要有人以死謝罪。

2012-02-13 00:11:20
林 君和 @ruriln

@elielin 要先聲明主辦這邊從來沒要誰謝罪啊,大眾言論的立場不等於我們的立場. 另外我也知道規定就是等著被破壞的,訂越多可破懷的也越多.

2012-02-13 00:14:45